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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陕高教组〔20131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院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支部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着眼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着眼保持党的先进性,以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以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充分发挥我院各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摆在学院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把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增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始终保持党支部工作的生机活力;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推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党内规定、适合高校特点、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党内生活相关制度。党内生活在支部,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全院各级党组织要以整风精神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陕工院党字〔201415号)。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让每一个党员认识到加强党性修养和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性。各党支部书记应按要求将每次支部活动情况如实填写在每一名党员的《党员管理手册》中。党委组织部每学期期末要对《党员管理手册》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查验和通报。

(二)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全院各级党组织要要进一步增强党内生活的严肃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反对把教职工活动等同于党内生活,反对党内生活仅停留于读报纸、念文件、学讲话。各党支部要探索适当增加实践性党内生活内容,特别是教职工党支部要有志愿者活动等操作性强的组织生活形式,使活动形式与学院改革发展相融合,更好地为党内生活内容服务。要引导广大党员坚决抵制各种消极思想和违纪违法行为。党委宣传教育部每学期开学要统一安排全院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期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考核。

(三)优化党支部设置。党支部规模一般不宜过大,人数达25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建立若干党小组;人数在35人以上的支部,应考虑设为两个党支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教职工党支部可以探索按教研室划分,按科室划分;学生党支部可探索分年级、分专业设立学生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可探索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在一些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活动中,也可在外出考察或培训其间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党支部。二级学院党总支也可以探索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实训实习基地建立临时党支部,探索党组织进学生社团和公寓。优化党支部设置应由党总支向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施行。

(四)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具有三年及以上党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原则上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办主任均可担任)。各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由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可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党校每学期要制定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每学期单人累计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学时。

(五)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要着眼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要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进一步监督并规范学生工作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等的材料和准备召开程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组织员。要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四、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落实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总支、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学校基层的战斗堡垒。要按照我院《党总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职责,促进党总支、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对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要严格对照学院《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办法》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要将量化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个人接受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相关制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执行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党支部三级预审。党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发展党员和新转正党员材料的审核工作。要研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向培养联系人和支部书记、总支书记问责。

(四)加强党费收支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的收缴工作,党委组织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对2015年党费缴纳标准重新核算,基层党总支要将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核实到人,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执行。党支部要在党员个人的《党员管理手册》上做好缴纳党费登记。基层党支部应将党费收支情况在年底或民主评议党员前公示。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党费收缴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办好交接手续。党员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不好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人员,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理论研究。把党建工作的科学研究列入哲学社会科学或思想政治理论课科研规划和管理之中,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务工作者及理论研究者开展党建研究。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科研处牵头,将党建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纳入院内教科研课题管理,鼓励各党支部积极开展党建课题研究。

(六)改善党支部工作条件。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支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党员组织生活、培训、评先评优、购买资料等,要做到专款专用。创造条件建立党员活动中心、党员资料室等固定的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对党校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党校师资库。

(七)开通《组工通讯》电子月刊。为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展示我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推动我院党建工作上台阶,党委组织部要通过OA办公系统开通《组工通讯》电子月刊,面向全院党员逐月发布我院党建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