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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7-10-03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推进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依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改革框架方案》,学院决定从本学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学分制改革试点范围,在2006级学生中逐步推行基于完全学分制的教学运行和管理模式。为了更好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学分制改革的组织机构

成立院、系两级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1.院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赵居礼(常务) 王晓江 王天哲

 员:    王兆奇  王宝生 付维亚  卢庆林

张普礼  陈淑惠  梅创社  韩文飞 赵绥生

吕守祥  王增强  祝西莹  张绪绪  

主要职责:

①指导学分制理论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实施学分制的信息和动态;

②修订、完善学院学分制改革试点框架方案;

③制订学院关于学分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制度,审议各系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

④研究、解决学分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⑤检查、督导各系学分制改革的实施过程,组织阶段性检查考核;

⑥与上级主管部门、省级课题组保持联系,进行政策协调。

2.系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名单由各系报教务处备案)

 长:系主任

副组长:系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

 员:专业教研室主任、学工办主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各12名)

主要职责:

①组织本系教师学习、研究学分制理论知识;研究分解学院学分制改革框架方案;

②制订本系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学院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

③组织实施本系学分制改革方案;建立本系导师队伍并制订管理办法;

④制订并实施适应学分制改革的教师培训计划和课程开发方案;

⑤管理和调配本系掌握的教学资源;

⑥按期进行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适时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

⑦研究解决学分制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⑧适时向学院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程、重大问题和阶段性成果。

3.学院学分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学分制改革的基本认识

1.学分制基本要素

①多样化的柔性人才培养方案(分层分类、多种规格、有分有合、多种路径);

②逐步扩大的学生选择自主权(选专业、选规格、选路径、选课程、选教师);

③逐步建立的弹性学制(基本年限、按期毕业、提前毕业、延期毕业、暂时中断学业);

④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院系两级管理机制、信息化管理平台);

⑤相对充足的教学资源(教师、设施、设备、服务)。

2.改革的必要条件

①拥有相对充裕的教学基础设施;

②建成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

③开发出相当数量、高水平、多样化的课程;

④具备相对完善的实践教学条件及信息技术环境;

⑤建成相对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⑥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3.思想认识要点

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学分制基本要素的内涵和要求(五大要素);

②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高职教育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双重属性、能力主线);

③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高职教育的社会功能和多样化培养目标(人职匹配、适应市场);

④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高职专业的深邃内涵(文化、组织、平台、品牌、载体、接口);

⑤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我院“校厂一体、产教结合”的办学特色;

⑥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各个教学要素与教学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

⑦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学分制改革的任务与条件之间的辩证关系;

⑧进一步认识、深刻理解学分制改革对于学院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

4.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针策略

掌握要点、理解内涵;切合实际、方案可行;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因系制宜、重在创新;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督导、注重调控;重在建设、完善条件;师生互动、以人为本;操作有序、务求实效。

三、学分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1.管理方面的基本任务

①对多样化的生源状况进行分析;在学生中开展宣讲、解释和动员,制作学习指导手册;

②建立院、系两级教学组织和管理运行制度(明确院系两级的管理权限与职责范围);

③建立导师制度和各系的导师队伍(学院出制度、各系建队伍);

④建立有限范围内的两级专业转换制度(学院管跨系转换、各系管系内转换,教务处协调);

⑤建立学分互认、学分替代、最低学分预警制度(教务处商各系及有关部门拟订,学院审定);

⑥建立信息化资源管理系统,实行教学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调配(院系分权、两级管理);

⑦建立专业主、辅修制度(教务处商各系拟订,学院审定);

⑧研究制订有限度的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及其学籍管理制度(教务处商有关部门拟订,学院审定);

⑨建立完善教学信息化网络系统和教务管理平台(教务处商科研处及网管中心拟订,学院审定);

⑩根据实际条件和可能性,探索新的学期制度(教务处商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初步方案)。

2.教学方面的基本任务

①制订多路径柔性人才培养方案和年度教学实施计划(各系拟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

②深化课程改革,整合教学内容,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各系拟订,教务处审定,主管院长批准);

③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整体结构,建立新的教师教学组合(人事处和各系分头负责);

④实行分层分类教学,指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路径和课程,制订学习计划(各系负责);

⑤建立适应基于完全学分制的教学督导、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两级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教务处、各系分头负责);

⑥健全管理制度,推行激励机制,不断开发新的选修课程(各系开发,教务处管理,学院审定);

⑦把人文素质教育、素质拓展、职业训导、生涯教育等融入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各系分头负责);

⑧把学生非课程学习环节及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纳入学分制运行管理轨道(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与各系分头负责);

3.服务保障的基本任务

①继续加强教学基础设施、软硬件条件、师资队伍的建设,扩大教学资源总量(财务处、人事处、建设规划处、后勤处、科研处、工业技术中心及各系分头负责);

②提供合理有效及时的经费支持,拟订适合学分制管理特点的津贴分配办法和激励政策(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分头负责);

③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氛围,开展支持配合学分制改革的有关学习宣传活动(宣教部负责);

④后勤服务系统根据学分制改革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后勤处牵头,各中心分头负责)。

四、学分制改革实施中的若干具体要求

1.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

①各系可在借鉴电气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和年度教学实施计划。提倡和鼓励各系结合自身条件、专业结构和教学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多样化的改革实施方案。

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主要列出培养目标、业务规格、课程序列、主要教学环节、实训项目、课程与实训衔接顺序、学时与学分数等;具体执行时间可在年度教学实施计划中列出。

③按照“三通一渗透”基本要求,第一学年将公共课程与基础课程尽可能打通,按大类组织教学,实施分层分类、多规格、多路径教学计划。对同一门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可按不同标准和要求,编制多个配套的子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不同学分值,供学生选择。

④在培养方案的课程序列中除了本专业必修课外,应尽可能多开设选修课。原则上选修课与必修课的比例至少按37掌握。对于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同的专业可有不同要求,即同一门课程对某个专业来说是必修课,而对另一个专业则可能是选修课。

⑤课程进度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同一门课程尽可能不要跨学期。如确实需要跨学期的课程,可设置为递进式的系列课程,如数学一、数学二或英语一、二、三、四等;每门课程或实践环节都应明确规定具体的课程修习要求和课时、学分,以便供学生选择和组织安排教学。

⑥同系每个专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应当要求一致,学生修满总学分即准予毕业;全校各系学分数差别应限制在5学分以内。

⑦各系应分专业制订具体的学分替代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学院规定的学分奖励项目。

2.课程设置方面的具体要求

①按照学分制改革的要求,各系应进一步加强课程开发建设,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多出精品课程。

②规范课程名称和课程要求。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目标、教学内容、课程要求、学时与学分数、教学方法与手段等。鼓励教师以教学大纲为基础,设计编写富有创意的教案。

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条件,对同一门课程设置不同规格和要求、规定不同的等值学分数,如高等数学ABC等,给学生提供较大的选择范围。

④不同系部的相同课程或相同实训环节,应有相同水平的规格和要求,学生修习所得学分等值等数。

⑤为便于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并有利于确定学生的学习路径和专业方向,应编制专业课程模块(捆绑式),要求学生按模块选课。

⑥课程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实践教学优先原则;重点课程保证原则。

3.教学运行方面的具体要求

①一年级实行分层分类教学。学生可在导师指导下,依据个人情况,选择不同规格和要求、不同学习量、不同学分值的子课程,并确定相应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时间;一些课程也可选择教师。

②学生在升入二年级时,可以有限度地选择转换专业或专业方向,选课程或课程模块。

③鼓励学生修习精品课程、参加网上学习,经考核所得学分,学校给予承认,即学分互认。

④学生在人文素质教育、素质拓展以及参加各类非课程校园活动中取得优良成绩,可折算为相应的等值学分,用以适度替代选修课程甚或必修课的学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⑤教学时间安排上打破传统模式。课程安排可以全天进行,也可在周末甚至节、假期进行。

⑥对于目前受条件限制的实践教学环节,如钳工实习、计算机上机实习等,可安排在连续的两个学期内完成;也可以放在假期或课余时间灵活进行。

五、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此指导意见尽快制订各自的学分制改革实施大纲,上报学院。